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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委、市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19722日起启动十二届市委第一次巡察“回头看”工作,对海翼集团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30天左右。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除开通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外,还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和处理。

巡察组联系电话:18120712183(开通时段:8:00-20:00);

巡察组通信方式:厦门市邮政专用04351号信箱(巡察机构专用),邮政编码:361012

同时,在海翼集团办公大楼设置联系信箱。

 

 

 

                             中共厦门市委第三巡察组

                                 2019722

巡查公告.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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